关于做好宿州工业学校教职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2    文章来源:    作者:    浏览:

全体教职工:
疫苗接种是阻断病毒传播、预防控制疫情的有效手段。为有效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不断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教育部工作要求,按照市教体局和市卫健委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教职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种对象:在岗全体教职工
二、接种时间:根据全省统一部署,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力争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接种。
三、接种地点:本人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就近医院
四、接种具体事项
1、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和免费接种。
2、接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
3、接种后要到学校总务处进行报备
4、有禁忌症不宜接种的,要到总务处进行报备。

安徽省宿州工业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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