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13 文章来源: 作者: 浏览:次
根据皖招考〔2021〕37号文件(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和皖招考〔2021〕39号文件(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的《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操作规范》的通知)及宿州市教体局下发的《关于做好宿州市2022届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的报考要求,特别提醒本校考生关注皖招考〔2021〕39号文件第五条:特殊类考生报名条件,如考生无法提供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参加高考,责任自负。
附1:皖招考〔2021〕39号文件(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的《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操作规范》的通知)
五、特殊类考生报名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
非安徽省户籍考生且符合我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条件的考生,由报名点审查考生家长稳定住所、稳定就业或社保缴纳等情况证明材料后,方可报名。
网上填报结束后,省考试院将会同公安部门对报名考生户籍信息进行筛查。非我省户籍考生须在考生号生成后,由报名点拍摄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附2:皖招考〔2021〕37号文件(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宿州市2022届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宿州工业学校
2021年12月10日
皖招考〔2021〕39号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
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操作规范》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现将《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操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操作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亦请及时反馈我院普通高校招生处。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1年10月14日
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操作规范
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操作规范。
一、组织领导
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工作(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由省考试院统一部署,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以下简称市县级招办)具体组织并实施。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网上报名工作的整体组织协调、网上报名系统开发、网络和数据存储安全、市级招办工作人员培训和相关信息发布等工作。
市级招办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各县级招办网上报名工作,及时传达省考试院相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具体资格审核及报名操作办法,培训县级招办工作人员,实时监控各县(市、区)报名进度、核查信息合法性和完整性,督促县级招办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组织工作。
县级招办须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资格审核办法和信息采集流程,制定相应的操作办法。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考生资格审核、报名信息采集、信息确认、报名资格复查等工作,负责培训报名点工作人员,实时监控本辖区考生报名情况、核查信息合法性和完整性,督促所辖报名点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准确采集考生报名基本信息。
报名点在当地招办的安排下负责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具体组织考生报名、签字确认、报名相关证明材料采集等工作,解决考生报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准备工作
各县级招办在报名开始前应结合标准中学信息库对本辖区中学情况进行摸排核准,明确中学所属行政单位、名称和学校类型等信息,作为确定考生"毕业类别"的依据。
各县级招办和报名点应根据各辖区考生数量配备高考报名及数据处理专用设备(见附件2)。
市、县招办应配备不少于两台用于数据处理的计算机,并采取盘阵存储、多硬盘RAID等手段防止数据损坏或丢失。专门用于数据归档处理的计算机不得连接互联网。
各级招办应配备一名以上掌握招生政策、熟悉招生业务和电子档案制作各项流程的工作人员,并对本辖区从事考生电子档案采集的报名点工作人员做好前期政策和技术培训。
三、报名时间
参加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在统一时段报名,2022年报名时段为:2021年10月22至28日。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须同时进行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报名、缴费。缴费时间截止2021年10月29日17:00。缴费完成后方可取得艺术类专业课统考资格。艺术类专业课统考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方法见省考试院网站相关说明。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少年班(含创新班)、东南大学少年班、西安交通大学少年班办理报名手续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流程
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流程图见附件1。
各县级招办在核准中学信息的同时设定作为报名点的中学,由各县级招办编制报名点代码。报名人数少于50人的中学,原则上不得设为报名点。各县级招办将各报名点用户名(报名点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报名点代码)下发相关报名点。
在上一年度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中发生批量违规报名的学校,今年不得作为报名点。
考生的身份证信息和照片信息是考生上网填报信息的先决条件,无身份证信息的考生或无照片的考生无法上网填报信息。考生通过报名点资格初审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后方可进入读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采像等后续报名环节。
考生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民族和出生年月)采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直接读取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获取。各报名点在当地招办组织下通过单机版软件联网读取考生身份证信息,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后不得修改。
凡身份证无法读取的考生凭临时身份证或户口簿暂行通过录入的方式先行采集,待身份证办妥后补充读取确认身份证信息。通过录入方式采集身份证信息的考生必须签订《身份证信息确认承诺书》(附件3),并由报名点留存备查。
确认身份证信息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1日,逾期未能确认身份证信息的,按放弃高考报名处理。
无身份证的考生不得通过录入的方式采集身份证信息和采像。
采集身份证信息的同时进行考生电子照片采集。采像时注意合理调配光源和背景,确保人物突出、照片清晰。采像时将进行人证合一校验,采像软件必须实时联网。采像过程中,各县级招办须对各报名点采集照片进行抽样检查,对不符合拍摄要求的照片,指导报名点及时纠正。
考生只有采集了身份证信息和电子照片才能进行下一步网上报名,各县级招办和报名点应周密组织,将信息采集时间和要求通知到每一位考生。同时,必须加强采像现场管理,杜绝考生照片漏采、错采的现象。
采像设备及采像技术要点见附件4。
使用多台计算机进行身份证、照片等信息采集的报名点,务必做好信息采集组织工作,同一考生不得在多台计算机上重复采集信息。
采用生物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的考区,须统筹组织好相关信息的采集。
学籍信息是考生上网填报信息的先决条件之一,无学籍信息的考生无法上网填报信息。
各普通高中报名点从学籍管理系统中导出本校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学籍信息,并在考生网上填报开始前通过高考报名管理后台导入报名系统。有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但未设置报名点的中学,将导出的学籍数据交由考生所属报名点导入系统。
技工类学校、职业类学校学籍由省考试院统一导入系统。
户籍在我省,学籍在外省的考生,学籍信息由报名点依据学籍证明材料通过报名管理后台录入,录入中学时选择"外省高级中等教育学籍",中学性质根据考生学籍信息进行选择。
高中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录入中学时选择"高中毕业同等学力"。
报名点在采集考生照片的同时,对所有参加高考报名考生的户籍材料(如户口簿)通过高拍仪进行拍摄采集。户口簿所有非空白的页面均须拍摄。
符合报名条件的港澳台籍、外籍考生,还需拍摄上传与报名证件号码对应的通行证、居住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考生的身份证信息、照片信息实时上传省考试院,户口簿图片可离线采集后再批量上传省考试院。
高考加分、优先录取资格申请办法,另行通知。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在体检结束、各部门会商完毕后由县级招办通过报名管理后台拍摄上传。
各报名点登录"网上报名管理后台"填报本报名点各科类考生报名序号,报名序号为5位,格式和编码方法如下:
□ □□□□
科类 流水号
科类代码见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基本信息代码表(附件5)。
流水号:顺序号
报名序号设置应比实际考生人数稍多,确保有一定余量。
报名序号是后期编制考生号的顺序依据,各报名点将编制的报名序号按顺序下发至每个考生。
报名点上传身份证信息、照片并完成学籍信息导入或录入后,考生方可上网填报报名基本信息。各县级招办根据本考区考生人数,并结合设备情况合理安排各报名点组织考生上网填报信息时间段,确保考生按时完成填报。
各报名点根据自身情况处理好高考报名与正常教学之间的关系,确保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信息网上填报。在考生报名基本信息网上填报期间,各报名点须指定专人负责确保网络畅通和设备正常运转,同时指派熟悉高考报名工作和熟悉计算机操作的人员负责指导考生上网填报。
考生在网上填报报名基本信息的同时,还须选择是否申请残疾便利、是否参加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及参加考试模块等。
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所有模块报名考试费实行网上缴费。考生在基本信息填报完成后可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一扫"功能,扫描网页上的二维码直接缴费,或通过网上银行在线缴费,为减少聚集,不再支持柜面缴费。缴费的考生务必在第二天10:00点后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自己的缴费状态,确认缴费状态为"已缴费",切勿重复缴费。
艺术类考生在相应模块开考前一周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考试信息并打印准考证。
《考生报名基本信息网上填报预填表》及填写规范、相关项目说明见附件6。各报名点须将预填表及填写规范、相关项目说明放大打印后在报名点显著位置予以张贴。
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报名考试费缴费流程见省考试院网站"普通高校招生"板块相关说明。
考生报名信息确认与考生信息网上填报同步进行。考生报名信息在网上录入完成后现场打印《安徽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由报名点统一上交当地招办留存。
考生报名信息网上填报有误的,在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上标出,并由报名点工作人员现场修改。
考生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各报名点应逐一核对前期报名资格预审材料和考生签字的报名信息确认表,确保信息一致,各级招办应予以监督和抽查。
考生号由省考试院根据考生报名基本信息统一生成。系统根据考生的报名点信息、科类和报名序号大小顺序自动生成连续的考生号。考生号共14位,编码规则如下:
□□ □□□□□□ □ □ □□□□
年份 考区代码 考试类型代码 科类代码 顺序号
第1、2位:年份,2022年为"22"。
第3-8位:省、市、县(市、区)代码(考区代码)。
第9位:考试类型代码,固定为"1"。
第10位:科类代码。
第11-14位:顺序号。
报考艺术类但未缴费的考生根据考生选择的艺术(文)或艺术(理)生成对应的普通文、理类考生号,不得参加任何艺术类专业课考试。
代码表详见附件5。
考生号生成后,由各报名点打印《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见附件7)并下发至每一位考生。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意见通过"网上报名管理后台"录入,报名登记表、体检表等均通过采像软件中的打印功能打印。
各市结合本地情况制定体检、英语口试等相关工作具体操作办法。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可试行口语上机考试。
体育类考生专业课省统考报名流程另行通知。
五、特殊类考生报名
非安徽省户籍考生且符合我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条件的考生,由报名点审查考生家长稳定住所、稳定就业或社保缴纳等情况证明材料后,方可报名。
网上填报结束后,省考试院将会同公安部门对报名考生户籍信息进行筛查。非我省户籍考生须在考生号生成后,由报名点拍摄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残疾考生报名流程同其他考生。残疾考生除提供报名必须的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外,还须提供第二代残疾证,并在信息网上填报时录入残疾证号码。其中申请残疾考生参加高考合理便利的考生在报名时须同时在网上填报《合理便利申请表》(见附件6)。
六、考生资格复审
考生网上填报结束后,各县级招办组织人员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内容包括报名数据的完整性和逻辑一致性;考生学籍、户籍情况;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是否符合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申请高考加分考生材料是否完整,是否具备加分资格;申请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的考生材料是否完整等。
各县级招办须协同公安、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相关部门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可采取各报名点交叉审查等手段,确保考生报名信息准确,专项计划、高考加分、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等资格符合相关规定。
七、考生报名资格公示
各县级招办在资格复审完成后须对所有报考考生资格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考生号、考生姓名、出生年月、户口所在地、学籍中学等信息,公示名单信息通过报名管理后台获取。
公示名单必须在各级招办网站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并在报名点(或考生所在中学)显著位置张贴公布。各级招办公示的信息保留至2022年年底。报名点(或考生所在中学)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保留至2022年8月底。
各级招办在公示考生资格的同时,须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等举报途径,同时公布省考试院举报电话、邮箱,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对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理。
省考试院在相关资格审核结束后,对申报专项计划、高考加分等的考生信息进行公示。
八、信息更正
考生报名信息更正由县级招办通过报名管理后台提出申请,同时利用高拍仪(或直接上传图片)上传信息更正辅助证明材料。市级招办在报名管理后台结合信息更正辅助证明材料对县级招办提交的信息更正申请进行审核。
九、工作要求
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对本辖区所辖各报名点报名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监督,确保报名各环节严格按照流程操作。
对于考生上网填报、集中摄像等考生群体操作环节,必须充分做好现场场地和工作流程规划,确保考生安全,确保信息采集准确,杜绝出现考生报名信息或照片信息张冠李戴现象。
在报名过程中,根据防疫工作要求,加强对信息填报机房等考生聚集场所环境消杀,做好考生体温检测登记等工作。合理安排考生采像、上网填报时间,尽可能减少考生聚集密度。
附件:
13.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
附件1:
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流程
附件2:
报名及数据处理专用设备建议配置标准
一、报名点设备
具备不少于三个USB端口,可用USB HUB扩展;
显示器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
操作系统为Windows7或Windows10,不支持Windows XP。
USB接口;支持1080p分辨率;具备光线自动调整功能。
方正Q1000、Q1016、Q1120。
二、招生考试机构数据处理设备
CPU不低于I7,支持avx指令集;内存16G;支持Raid1;配备固态硬盘作为系统盘;配备不少于两块用于数据存储的硬盘,配置为Raid1;显示器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推荐64位操作系统。
市、县招办应配备不少于两台用于数据处理的计算机,采取盘阵存储的方式。专门用于数据归档处理的计算机不得连接互联网。
分辨率不低于600dpi的彩色激光打印机;建议内存不低于1G;月打印负荷应满足高峰打印需求。
附件3:
身份证信息确认承诺书
本人因身份证信息无法读取自愿采取暂时录入身份证信息参加高考报名。本人对录入身份证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并承诺在2022年3月1日前办妥新身份证并至招生考试部门补充确认身份证信息。若不能按期确认身份证信息,自愿放弃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报名序号________________所在市、县________________
所在中学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考生本人签名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裁剪线(以下由招生考试机构留存)-----------
我已知晓身份证补充确认的时限,本人愿意承担不能按期确认身份证所带来的后果。
报名点签字(盖章):
考生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4:
考生电子照片采集技术要点
一、采像设备
考生电子照片采集使用PC+USB接口摄像头的模式,其中摄像头要求支持1080p分辨率。不再支持IEEE1394接口数码摄像机或视频采集卡作为采像设备。
采像时须保证摄像头放置平稳,推荐配备三脚架。
采像用计算机显示器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并设置为显示器标准分辨率。
二、背景
电子照片采集必须使用纯白色背景。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文字、图案、其他人或物体。
三、采像环境
1.使用自然光采像
在环境光线较好的情况下可直接使用自然光采像,采像时注意自然光射入方向,避免出现照片中出现光斑或照片面部光线不均匀的情况。
2.采用人工照明采像
在阴天或自然光线差的情况下必须使用人工灯光照明采像。推荐使用专门的摄影灯光器材。建议配置光源两只(色温5500K-5600K),摆设高度与被拍摄人肩部同高,角度为左右各45度,朝向对准被拍摄人头部,距离被拍摄人1.5米-2米。
照明光线应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在背景上不留阴影。同时注意拍摄戴眼镜考生照片时,镜片上不出现反光。
须注意调节白平衡,防止照片出现偏色。四、采像对考生的要求
油脂性皮肤考生可稍微打粉质粉底,防止脸部反光。
五、采像
考生电子照片使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下发的采像软件采集,照片采集后不得使用第三方软件进行任何调整和修饰。
考生电子照片要求主体突出,细节清晰,能准确反映考生面部特征,照片不偏色,不过亮或过暗,脸部左右两侧光照一致。具体要求为:
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
附件5:
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基本信息代码表
1.政治面貌代码 ZZMMDM(C2)
|
01 中共党员 02 中共预备党员 03 共青团员 13 群众 |
2.民族代码 MZDM(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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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汉族 |
02蒙古族 |
03回族 |
04藏族 |
05维吾尔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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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苗族 |
07彝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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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壮族 |
09布依族 |
10朝鲜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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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满族 |
12侗族 |
13瑶族 |
14白族 |
15土家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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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哈尼族 |
17哈萨克族 |
18傣族 |
19黎族 |
20傈僳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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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佤族 |
22畲族 |
23高山族 |
24拉祜族 |
25水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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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东乡族 |
27纳西族 |
28景颇族 |
29柯尔克孜族 |
30土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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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达斡尔族 |
32仫佬族 |
33羌族 |
34布朗族 |
35撒拉族 |
|
36毛南族 |
37仡佬族 |
38锡伯族 |
39阿昌族 |
40普米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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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塔吉克族 |
42怒族 |
43乌孜别克族 |
44俄罗斯族 |
45鄂温克族 |
|
46德昂族 |
47保安族 |
48裕固族 |
49京族 |
50塔塔尔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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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独龙族 |
52鄂伦春族 |
53赫哲族 |
54门巴族 |
55珞巴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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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基诺族 |
97其他 |
98外国血统中国籍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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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民族中未包含的少数民族归并到其他类(97)。
3.科类代码 KLDM(C1)
|
1 文史 3 艺术(文) 4 体育 (文) 5 理工 7 艺术(理) 8 体育(理) 9 少年班 A 高职扩招 |
4.考生类别代码 KSLBDM(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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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届 2 往届 |
注:凡已获得中等学历教育证书一年(含)以上者均为往届,其他归并为应届。
5.户籍类别代码 HJLBDM(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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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城市 2 农村 |
6.毕业类别代码 BYLBDM(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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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普通高中毕业 1 中等师范毕业 2 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 3 职业高中毕业 4 技工学校毕业 5 其他中等学历教育毕业 6 高职(专科)学历教育毕业 7 本科(含)以上学历教育毕业 9 高中毕业同等学力 |
注:1. 从初中毕业生中招收的"五年一贯制"等中等学历教育毕业直升者,均属其他中等学历教育毕业,并在转入高等学历教育当年参加高考报名,考生类别归为应届毕业生。2. 高中毕业同等学力指具备高中生同等学习能力。
7.应试外语语种代码 WYYZDM(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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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英语 2 俄语 3 日语 4 德语 5 法语 6 西班牙语 |
8.考区代码 KQDM(C6)
|
3401 合肥市 340101 市辖区 340102 瑶海区 340103 庐阳区 340104 蜀山区 340111 包河区340121 长丰县 340122 肥东县 340123 肥西县 340124 庐江县 340181 巢湖市 3402 芜湖市 340201 市辖区 340221 湾沚区 340222 繁昌区 340223 南陵县 340225 无为市 3403 蚌埠市 340301 市辖区 340321 怀远县 340322 五河县 340323 固镇县 3404 淮南市 340402 大通区 340403 田家庵区 340404 谢家集区 340405 八公山区 340406 潘集区 340407 毛集区 340421 凤台县 340422 寿县 3405 马鞍山市 340501 市辖区 340521 当涂县 340522 含山县 340523 和县 3406 淮北市 340601 市辖区 340621 濉溪县 3407 铜陵市 340701 市辖区 340706 义安区 340722 枞阳县 3408 安庆市 340801 市辖区 340822 怀宁县 340825 太湖县 340826 宿松县 340827 望江县 340828 岳西县 340881 桐城市 340882 潜山市 3410 黄山市 341002 屯溪区 341003 黄山区 341004 徽州区 341021 歙县 341022 休宁县 341023 黟县 341024 祁门县 3411 滁州市 341101 市辖区 341103 南谯区 341122 来安县 341124 全椒县 341125 定远县 341126 凤阳县 341181 天长市 341182 明光市 3412 阜阳市 341202 颍州区 341203 颍东区 341204 颍泉区 341221 临泉县 341222 太和县 341225 阜南县 341226 颍上县 341282 界首市 3413 宿州市 341301 市辖区 341302 埇桥区 341321 砀山县 341322 萧县 341323 灵璧县 341324 泗县 3415 六安市 341502 金安区 341503 裕安区 341504 叶集区 341522 霍邱县 341523 舒城县 341524 金寨县 341525 霍山县 3416 亳州市 341602 谯城区 341621 涡阳县 341622 蒙城县 341623 利辛县 3417 池州市 341702 贵池区 341721 东至县 341722 石台县 341723 青阳县 3418 宣城市 341801 市辖区 341821 郎溪县 341823 泾县 341824 绩溪县 341825 旌德县 341881 宁国市 341882 广德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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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北京市 15内蒙古自治区 31上海市 35福建省 42湖北省 46海南省 53云南省 63青海省 81香港特别行政区 |
12天津市 21辽宁省 32江苏省 36江西省 43湖南省 50 重庆市 54 西藏自治区 64 宁夏回族自治区 82 澳门特别行政区 |
13河北省 22吉林省 33浙江省 37山东省 44广东省 51 四川省 61 陕西省 6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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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山西省 23黑龙江省 34安徽省 41河南省 45广西壮族自治区 52 贵州省 62 甘肃省 71 台湾省 |
附件6:
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基本信息网上填报预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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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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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输入的冷僻字用大写拼音字母代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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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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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报名点分配的5位数字,请仔细核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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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类 |
□文史 □理工 □艺术(文) □艺术(理) □体育(文) □体育(理) □少年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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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 中共党员 □ 中共预备党员 □ 共青团员 R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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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试外语语种 |
□英 □俄 □日 □德 □法 □西班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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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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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考生填写20位残疾证号,其他考生不填。参加残疾考生单独招生或申请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的考生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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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类别 |
□应届 □往届 |
凡在2022年取得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的,为应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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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址 |
|
按户口簿户籍地址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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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类别 |
□城市 □农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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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联系电话 |
|
请输入您家庭的联系电话,请确保能随时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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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联系电话 |
|
格式参照:0000-0000000,请输入您所在学校的联系电话。 |
||||||||||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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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重要,请慎重填写,确保能接收短信及随时联系到本人。 |
||||||||||
|
通知书收件人 |
|
邮寄通知书时候的"收件人",请谨慎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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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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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通知书邮寄地址的邮政编码,请谨慎填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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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书邮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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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谨慎填写,不超过50个汉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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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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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30个汉字,若没有请填写"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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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受过何 种奖励或处分 |
|
不超过30个汉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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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简 历 |
自何年何月 |
至何年何月 |
在何地单位学习或工作 |
任何职务 |
证明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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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成员 情况 |
姓名 |
与本人关系 |
在何单位工作 |
任何职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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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考生专业统考报名网上填报预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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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 |
参加专业课省统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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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一 |
□ 参加模块一统考 |
播音与主持艺术等相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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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二 |
□ 参加模块二统考 |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学、电影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等相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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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三 |
□ 参加模块三统考 |
表演(体育舞蹈、健美操)等相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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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四 |
□ 参加模块四统考 |
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流行舞蹈等相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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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五 |
□ 参加模块五统考 |
戏剧影视导演、戏剧教育、表演(影视戏剧表演、戏曲表演)等相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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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六 |
□ 参加模块六统考 |
书法学等相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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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七 |
□ 参加模块七统考 |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等相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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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八 |
□ 参加模块八统考 |
音乐类等相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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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模块八的考生请继续填写以下各项,请谨慎填写,填报后不得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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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选择主项 |
声乐 |
曲目1: 调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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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为主项
□器乐为主项 |
曲目2: 调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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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乐 |
曲目1: |
乐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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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目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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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预填表(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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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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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报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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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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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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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的合理便利 |
请在对应的方框勾选(可多选) 1.□ 使用盲文试卷 □ 使用大字号试卷 2.□ 携带盲文笔 □ 携带盲文手写板 □ 携带盲文打字机 □ 携带电子助视器 □携带照明台灯 □ 携带光学放大镜 □ 携带盲杖 □ 携带盲文作图工具 □携带橡胶垫 3.□ 免除外语听力考试 4.□ 佩戴助听器 □ 佩戴人工耳蜗 5.□ 使用轮椅 □ 携带助行器 □ 携带特殊桌椅 6.□ 延长考试时间 7.□ 需要引导辅助 8.□ 需要手语翻译 9.□ 优先进入考点、考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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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基本信息网上填报预填表填写规范
(1)户口簿第一页"户别"栏注明为"农业",如"农业家庭户"等。
(2)户口簿第一页"住址"栏所列地址在国家统计局最新"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划分代码"中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xx。可在国家统计局网站"数据查询"-"统计标准"-"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划分代码"中查询。
(3)具有户籍所在地(xx村委会、xx社区等)农村土地或林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等)。
(4)其他农业户口的证明材料,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类型查询证明"等。
主、副项,乐器名称提交确认后不得修改,不得变更曲目。
所有艺术类组考模块均实行网上在线缴费。
特别提醒:考生报名信息是考试和录取时的重要依据,必须依照真实的情况准确地填报个人信息。如因考生填报信息错误或虚假而导致的报名无效、无法正常参加考试或录取等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7:
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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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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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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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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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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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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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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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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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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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试外语语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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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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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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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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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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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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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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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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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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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期间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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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简历 |
自何年何月 |
至何年何月 |
在何地何单位学习或工作 |
任何职务 |
证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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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情况 |
姓名 |
与本人关系 |
在何单位工作 |
任何职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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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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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受过 何种奖励或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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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应 急 预 案
为保证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网上报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网上报名的基本流程,制定本应急预案。
省考试院一旦发生紧急停机事件或出口光纤故障,立即联系电信等相关部门解决硬件或软件故障,同时通过招办工作群发布信息。
各县级招办立即通知各报名点做好考生解释和疏导工作,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组织考生继续填报,填报时间根据各考区填报情况适当顺延。
省考试院将不断监控服务器负载情况,一旦发生服务器堵塞,立即通过招办工作群发布信息。
若网络堵塞系网络攻击导致,省考试院立即通知网监部门对攻击源进行追查,同时切断攻击源链接。
各县级招办立即通知各报名点减少上网考生数量,缓解网络压力,填报时间根据各考区填报情况适当顺延。
市招办接到所辖县级招办关于报名点网络速度慢的申告后,立即确认是否系报名点网络故障。若系报名点网络故障,立即组织技术人员排除故障继续组织考生填报;若故障短时间内无法排除,则通过借用或租赁其它场地继续组织填报,并立即上报省考试院,根据实际情况顺延报名时间。
附件9:
填报过程中偶发事件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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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偶发事件 |
报名点处理方法 |
市、县(市、区)招办处理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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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问题 |
考生持护照等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 |
采像软件证件类型项选择对应的证件类型,并将相应证件拍照上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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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无法读取身份证信息 |
可通过录入身份证先行采像,同时签订承诺书,并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身份证。 |
督促报名点按期完成身份证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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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
不得报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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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过程问题 |
上网填报前考生遗忘(丢失)报名序号 |
报名点核实考生身份后,根据名单查询考生报名序号并反馈考生或重新分配报名序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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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凭报名序号登录系统时提示"此报名序号已经报名" |
* 确认该考生是否已报名; * 登录管理系统查询报名序号是否被占用,若被占用可重新分配考生一个报名序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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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填报前考生反映预报名号科类报错 |
报名点核实考生身份后,重新分配该考生报名序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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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填报后考生反映科类报错 |
删除考生报名信息重新报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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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考生号后考生反映科类报错 |
不予处理。 |
不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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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往届考生未在相应时段报名(考生类别错误) |
严格审查考生资格,应往届考生必须在相对应时段报名。如有此类情况立即报当地招办。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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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上网填报时提示无身份证信息或照片信息 |
使用采像软件读卡、采像,联网上传后考生再报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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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相关问题 |
考生具有普高、职高等多重学籍 |
网上填报时考生自行选择,报名点不处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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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学籍皖籍考生报名 |
报名点审核考生资格后根据考生提供材料录入学籍,录入学籍时选择"外省高级中等教育学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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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学籍考生报名 |
报名点录入学籍,录入时学籍中学和毕业类别均选择"高中毕业同等学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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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入普高学籍时报错 |
重新下载导入学籍。下载的文件不得打开查看,不得编辑。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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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学籍时候,发现选项中没有考生学籍所在中学 |
暂停录入,将学籍证明材料或毕业证书图片发当地招办。 |
当地招办在管理后台"毕业中学新增"模块添加后,再通知学校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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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学籍中身份证号与身份证件不一致 |
暂停该考生报名,核实考生学籍和本人信息,确认一致后录入学籍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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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毕业时间太长,系统中无学籍信息 |
报名点审核考生资格后根据考生提供材料录入学籍。 |
无 |
附件10:
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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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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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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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中下旬 |
报名系统开通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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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前 |
各级招办设定中学毕业类别性质、设定报名点、报名点代码等,并将各报名点用户名下发相应报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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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28日 |
考生报名资格初审; 各报名点读取考生身份证、采像; 各报名点拍摄考生户口簿; 各报名点导入或录入考生学籍信息; 各报名点联网上传考生身份证信息,照片、户口簿图像数据; 各报名点设置考生报名号段,下发预报名号; 考生网上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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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前 |
艺术类考生网上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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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 |
省考试院生成考生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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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各模块开考前一周 |
艺术类考生再次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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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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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5日前 |
各报名点打印《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并下发考生; 各级招办进行考生资格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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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前 |
身份证确认完毕; 各报名点完成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意见录入完毕。 各级招办对报名数据进行逻辑检查,督促各报名点按时完成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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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前 |
完成体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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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
体检复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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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前 |
完成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会商,并将结果报省考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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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上旬 |
省考试院导入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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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下旬 |
体检表扫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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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前 |
完成口语成绩录入。 |
附件11:
安徽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考 生 诚 信 承 诺 书
一、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事先知晓、认可并遵守考试规则和纪律,应认真阅读《考试规则》,了解考试过程中的注意事项,遵守考场纪律,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
二、《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节录)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录
(2004年5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发布,根据2012年1月5日《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教育部令第33号>修正)
……
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第七条 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八条 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五)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 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第十条 考生有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
对考生在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或校考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考生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将作为诚信记录载入其电子档案。
我已认真阅读了以上考试有关规定,并已知晓、认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相关规定。我承诺:按照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试、录取等的相关要求,本人所提交的所有报考材料、证件、证明和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的、准确的,如有虚假信息和违规行为,本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我承诺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诚信考试。
考生本人在以下区域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抄写有下划线的一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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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所在市、县(市、区)_______________
所在中学________________
考生本人签名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件12:
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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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须提供材料 |
报名点拍照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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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名 |
1.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2. 户口簿; 3.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还须提供家长稳定就业、稳定住所和社保缴纳等情况证明; 4. 当地招办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户口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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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残疾合理便利 |
1. 第二代残疾证; 2. 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
全部 |
附件13: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或搜索微信公众号"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时了解更多信息。
皖招考〔2021〕37号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际,本着加强管理、严格标准、规范程序、服务考生的原则,现就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暂行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65号)的相关规定,不具有我省户籍的随迁子女,在我省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并有相应学习经历,可在学籍地参加高考。相关考生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不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回流出地报考。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时间
参加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在统一时段报名,包括普通文理科、艺术类、体育类、保送生(含优秀运动员保送)、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残疾考生单独招生、职教师资班、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应用型本科对口招生、港澳高校招生等所有类型考生。
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段为2021年10月22至28日。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60号)的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须同时进行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报名、缴费。缴费时间截止2021年10月29日17:00。缴费完成后方可取得艺术类专业课统考资格。艺术类专业课统考实行银行缴费,缴费方法见省考试院网站相关说明。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少年班(含创新班)、东南大学少年班、西安交通大学少年班办理报名手续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高考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办法
(一)符合报名条件,申请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原则上在其常住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二)2022年应届高中(含中职)毕业生由其学籍所属学校统一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历届高中(含中职)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到户籍所在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或在原高中阶段学籍学校报名,具体办法由各市自行确定。各报名点须严格审查考生届别并分应、历届逐一登记造册备查。在上一年度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中发生批量违规报名的学校,今年不得设为报名点。
(三)按照《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2号)要求,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要重点审查考生学籍、实际就读情况,结合相关部门材料审查家长稳定就业、稳定住所和社保缴纳等情况。
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户口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历届高中(含中职)毕业生还须提供高中(含中职)毕业证书;退役士兵还须提供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安徽省退役士兵安置方式证明》。
在中国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在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申请报名。
(四)艺术、体育类考生文化考试报名办法与文理科相同。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报名与文化考试报名同时进行,体育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报名时间另文通知。选报艺术、体育类考生可参加文化课考试和相应专业课考试,填报志愿时可以兼报文史或理工类;选报文史或理工类考生不能参加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课考试,填报志愿时也不能兼报艺术或体育类。
报名参加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的考生,须先参加我省相关艺术类模块统考并达到省统考专业合格线。按照教育部要求,高校应在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中明确告知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级统考的科类。艺术类考生应及时、准确了解高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相关报名条件及专业课省统考对应合格模块等要求。
(五)中职毕业学生既可以选报普通文理科、艺术类、体育类文化课考试和相应专业课考试,也可以参加应用型本科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对口招生")相关考试。对口招生的有关要求,按省教育厅文件执行。
(六)残疾考生参加高考申请合理便利,按照《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安徽省残疾人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申请合理便利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办〔2018〕6号)执行。
(七)考生报名时须仔细阅读并签署《安徽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交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留存。
(八)省考试院制定的《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操作规范》另行公布。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进行,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意见信息应做到客观、全面、准确、规范,原始证明材料应完整并存档。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中。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刑法、处罚期内的。
五、高考加分、优先录取和政策优待项目
2022年高考加分、优先录取具体申报办法、申报时间、申报材料等将另行通知。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公安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司法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享受政策优待项目考生名单以相关部门文件为准,无须考生本人申报。
六、报名信息采集
(一)考生报名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在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下,由各报名点读取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考生照片和户籍、学籍等信息,同时组织考生在网上由本人录入其它信息。报名点应指派专人指导考生按规定认真如实完整填写相关内容,考生应对本人所录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考生录入信息后现场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并签字。考生身份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因考生自身失误或不签字确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确认表》由报名点统一上交当地招办留存。
(三)考生报名信息网上填报结束后,省考试院根据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上报信息统一编排考生号。报考艺术类但未缴费的考生根据考生选择的艺术(文)或艺术(理)生成对应的普通文、理类考生号,不得参加艺术类专业课考试。
(四)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省考试院统一安排导入报名信息系统。
七、报名资格审查和公示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点要严格按照省招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高考报名资格审查相关办法,主动联系各级公安机关,加强考生报名资格及户籍审查,把好报名关。严禁高一、高二在校就读学生弄虚作假报名;严禁伪造材料报名;严禁历届生以应届高中毕业生身份报名。各市要特别加强对持外省身份证报考的考生资格审查工作,严禁跨省有组织异地报名。我省将继续通过技术手段加强随迁子女学籍与全省中小学学籍数据库的审查与比对工作,继续加强省际间高考报名信息的比对工作,对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在我省的高考报名资格。
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负领导责任,各报名点负责人为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第一责任人,审查人为直接责任人,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完毕后审查人须在《安徽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中签名。
各报名点、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和市招生考试机构在报名结束后应根据省考试院有关工作程序和要求对所有报考的考生资格进行自查、复核、审定并公示。
各报名点于2021年11月1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上报结果,各县招生考试机构于12月31日前完成复查并上报结果,各市招生考试机构于2022年1月25日前完成审核。各市招生考试机构须将审查情况汇总,于2022年2月25日前形成书面报告上报省考试院。书面报告须包含本地报名情况、报名组织情况、资格审查办法及结果、问题建议等内容。省考试院将根据各地复核结果,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各报名点和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完成资格审查后须按规定公示取得高考报考资格考生名单。
八、工作要求
(一)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报名点)要时刻紧绷疫情防控"常态化"这根弦,始终保持高度警惕。要多渠道、多形式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提醒广大考生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报名点)要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切实加强高考报名期间疫情防控管理。高考报名前,考生尽量不要离开报名所在地,在外地的考生也应返回报名所在地,并按疫情防控要求完成风险排查。考生应尽量避免与外地来皖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各报名点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和防护标准,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做好报名场地消毒、考生体温检测登记、安全防护、异常情况处置和报名现场引导等工作,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报名点),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高考报名工作的管理,严格把握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准确把握高考报名政策和规程,认真做好组织和服务工作。针对往年在考生基本信息采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报名实施办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岗到人,确保报名无疏漏,信息无差误。
(三)为准确采集考生身份信息,各报名点须配备基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信息采集设备及其他设备。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点要加强软、硬件建设,必须配备符合报名系统要求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必须配备专兼职结合且相对稳定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要从维护高考信誉和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出发,加强对报名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做好报名信息采集工作,防止工作差错,努力提高高考信息采集的准确率。同时,要采取技防与人防相结合的有效措施,确保考生信息的绝对安全,杜绝任何信息泄漏隐患。
(五)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要准确掌握高考政策,通过多种形式与手段加强高考报名的政策宣传与解读工作,在报名各环节中要做好咨询与服务工作,使考生清楚了解高考报名流程,方便、准确、按时完成高考报名各项工作。
(六)各地要严格掌握报名条件,认真审查考生各类资格,杜绝弄虚作假现象。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应当认定相关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七)省考试院将对各地高考的报名组织、信息采集工作进行考核。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1年10月12日
关于做好宿州市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育)局、高考报名点:
根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皖招考〔2021〕3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在宿州市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除须符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条件外,结合我市情况,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报名条件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暂行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65号)的相关规定,户籍、学籍均在我市的考生,可自行选择在户籍地报考或在学籍地报考;具有我市户籍,在外省就读回我市报考的应届考生,凭学籍所在学校及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报考,但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能进入电子档案;不具有我市户籍的随迁子女,在我市具有高中3年完整学籍并有相应学习经历,可在学籍地报考。高中阶段学籍须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方为有效。
本市户籍的复读生,在本市复读的可以自行选择在复读学校报名或在户籍所在地报名;本市户籍的复读生,在外市复读的,一律回户籍所在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名点报名;在我市复读的本省外市户籍的复读生,原则上不得在我市报考,因特殊原因确需在我市报名参加高考的,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复读学校所在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查同意后,到所在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名点报名。
社会考生必须到户籍所在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或者经户籍所在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合格后到指定报名点报名。
(二)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报名条件
1.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有其所就读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完整学籍,且具有我市户籍。
2.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必须有教育部门签发的毕业证书,且具有我市户籍。
3.中等职业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五年制高职专科阶段的在校生不得参加高考报名。
4.不具有我市户籍的随迁子女,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暂行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65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类考生报名条件
1.上一年度被高等学校录取,放弃入学的考生,报名时必须上交录取通知书原件。
2.从高校退学回来,户籍一直在我市或户籍迁至录取院校又及时迁回的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供退学证明原件。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时间
参加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在统一时段报名,包括普通文理科、艺术类、体育类、保送生(含优秀运动员保送)、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残疾考生单独招生、职教师资班、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应用型本科对口招生、港澳高校招生等所有类型考生。
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段为2021年10月22至28日。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60号)的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须同时进行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报名、缴费。缴费时间截止2021年10月29日17:00。缴费完成后方可取得艺术类专业课统考资格。艺术类专业课统考实行银行缴费,缴费方法见省考试院网站相关说明。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少年班(含创新班)、东南大学少年班、西安交通大学少年班办理报名手续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高考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办法
1.2022年应届高中(含中职)毕业生由其学籍所属学校统一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2.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户口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相关材料。考生资格审查一律出示证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按照《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2号)要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还须提供家长稳定就业、稳定住所或社保缴纳等情况证明,退役士兵还须提供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安徽省退役士兵安置方式证明》。在中国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在居住地招生考试机构申请报名。
3.历届生还须提供高中(含中职)毕业证书。同时,回原籍报考的复读生还须提供复读学校的证明。对于回原籍报名的复读生,各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要指定报名点报名,报名点要单独造册,逐一注明考生来源。
4.户籍在我市、在外省就读的应届考生除凭户籍、二代身份证、应届毕业证明原件外,还须提供外省地市级学业水平考试(或高中会考)管理机构提供的成绩证明材料,同时,出具户籍所在地2名以上街道(乡镇)、居委会(村)干部的担保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相关材料原件留存备查。
5.社会考生需提供单位或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附有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鉴定证明,同时,还需提供学历证明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6.艺术、体育类考生文化考试报名办法与文理科相同,体育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报名时间另文通知。选报艺术、体育类考生可参加文化课考试和相应专业课考试,填报志愿时可以兼报文史或理工类;选报文史或理工类考生不能参加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课考试,填报志愿时也不能兼报艺术或体育类。
报名参加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的考生,须先参加我省对应艺术类模块统考并达到省统考专业合格线,按照教育部要求,高校应在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中明确告知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级统考的科类。艺术类考生应及时、准确了解高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相关报名条件及专业课省统考对应合格模块等要求。
7.中职毕业学生既可以选报普通文理科、艺术类、体育类文化课考试和相应专业课考试,也可以参加应用型本科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对口招生")相关考试。对口招生的有关要求,按省教育厅文件执行。
8.残疾考生参加高考申请合理便利,按照《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安徽省残疾人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申请合理便利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办〔2018〕6号)执行。
9.考生户籍类型原则上依据户口本或户籍证明等材料进行确认,若考生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则根据城乡区划确认。
10.参加报名的各类考生不得重复报名。考生网上报名工作要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操作规范的通知》要求,认真执行,规范操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暂行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65号)的相关规定,不具有我省户籍的随迁子女,在我省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并有相应学习经历,可在学籍地参加高考,但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不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回流出地报考。
11.考生报名时须仔细阅读并签署《安徽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单独印发),交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留存。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县区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进行,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意见信息应做到客观、全面、准确、规范,原始证明材料应完整并存档。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中。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刑法、处罚期内的。
五、高考加分、优先录取和政策优待项目
2022年高考加分、优先录取具体申报办法、申报时间、申报材料等将另行通知。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公安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司法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享受政策优待项目考生名单以相关部门文件为准,无须考生本人申报。
(一)成立2022年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高考报名组织工作由市、县(区)教体(育)局负责,市、县(区)教体(育)局主要负责人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负领导责任,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二)在各县、区招生考试机构直接报名的考生由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各有关学校成立由校长、教务处主任及班主任等参加的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及信息采集等方面的工作,学校主要领导为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第一责任人,审查人为直接责任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由学校主要领导审核签字。
应届生的资格审查由报名点学校负责,县、区教体(育)局予以督查。历届生、社会青年及其他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县、区招生办负责,并由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
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省招委有关文件精神和《宿州市关于加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管理的若干规定》(宿纪发〔2009〕53号)要求,主动联系公安部门,加强考生报名资格及户籍审查,把好报名关。
各报名点、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在报名结束后应根据省考试院、市考试中心有关工作程序和要求对所有报考的考生资格进行自查、复核、审定并公示。各报名点于2021年11月1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上报结果,各县招生考试机构于12月31日前完成复查并上报结果。书面报告须包含本地报名情况、报名组织情况、资格审查办法及结果、问题建议等内容。市考试中心将根据各地复核结果,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各报名点和各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完成资格审查后须按规定公示取得高考报考资格考生名单。
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查,谁签字"的原则,层层压实报名资格审查责任。对在报名中出现的提供假学籍、假证明、假档案、假户口等各种伪造材料违规报名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七、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报名点)要时刻紧绷疫情防控"常态化"这根弦,始终保持高度警惕。要多渠道、多形式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提醒广大考生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报名点)要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切实加强高考报名期间疫情防控管理。高考报名前,考生尽量不要离开报名所在地,在外地的考生也应返回报名所在地,并按疫情防控要求完成风险排查。考生应尽量避免与外地来皖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各报名点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和防护标准,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做好报名场地消毒、考生体温检测登记、安全防护、异常情况处置和报名现场引导等工作,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报名点),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高考报名工作的管理,严格把握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准确把握高考报名政策和规程,认真做好组织和服务工作。针对往年在考生基本信息采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报名实施办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岗到人,确保报名无疏漏,信息无差误。
(三)为准确采集考生身份信息,各报名点须配备基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信息采集设备及其他设备。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点要加强软、硬件建设,必须配备符合报名系统要求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必须配备专兼职结合且相对稳定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要从维护高考信誉和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出发,加强对报名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做好报名信息采集工作,防止工作差错,努力提高高考信息采集的准确率。同时,要采取技防与人防相结合的有效措施,确保考生信息的绝对安全,杜绝任何信息泄漏隐患。
(五)各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要准确掌握高考政策,通过多种形式与手段加强高考报名的政策宣传与解读工作,在报名各环节中要做好咨询与服务工作,使考生清楚了解高考报名流程,方便、准确、按时完成高考报名各项工作。
(六)各地要严格掌握报名条件,认真审查考生各类资格,杜绝弄虚作假现象。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应当认定相关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七)市教体局将对各县(区)高考的报名组织、信息采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绩效考核依据。
宿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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