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2 文章来源:教务处 作者:陈可 浏览:次
宿州工业学校舞蹈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
(2024年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比赛地点
文化艺术系一楼阶梯教室
三、参赛对象
宿州工业学校全体在校生,每班最多两个节目。
四、参赛舞蹈类型
中国舞、国标舞、街舞、流行舞、健美操
五、竞赛要求
1、着装要求:
(1)外表:青春、健康、积极向上,整洁大方。
(2)服饰:选手应选择与自己舞蹈种类相应风格的服装,服装不得过分暴露,不得有纹身,不得有不健康内容的图案、文字、饰物和道具,否则视具体情况扣分。
(3)发型:不得有过分怪异的发型。
2、舞蹈要求:
⑴ 舞蹈可分为个人、团体(不超过5人)表演,成套编排。
⑵ 舞蹈编排要充满活力,积极向上,有创造性。
⑶ 舞蹈的动作设计要遵循健康和安全的原则,并体现项目特点。不提倡做力所不能及的难度动作。
⑷ 成套动作应与音乐完美地配合,能体现所选音乐的特点。
⑸时间限制:3分钟以内
⑹舞蹈伴奏音乐自备,并于比赛前一天发送到文化艺术系徐丽娜老师处。
4、评分办法(10分制)
①动作编排3分;
②现场完成2分;
③技术舞感2分;
④表现力、交流与配合2分;
⑤音乐与服饰1分。
5、参赛选手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凭胸卡或学生证进入赛场,并随机抽取机位号。选手迟到15分钟取消竞赛资格。
六、奖项设置:
个人奖:5%一等奖、5%二等奖、10%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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