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工业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5-07-16    文章来源:网络    作者:    浏览:

为做好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工作,保障师生用餐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在食堂餐厅设立监督公告栏、举报信箱,公布监督电话,以便接受师生的投诉。

2.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收集投诉意见,及时召集食堂管理负责人开会对食堂安全工作进行分析和督促整改,从而加强食堂管理工作。

3.接到师生投诉食品感官异常或可疑变质时,应及时核实该食品情况,如有异常应及时撤换,同时要求做出相应处理,并对同类食品进行检查。

4.接到师生投诉食堂从业人员服务质量差时,要通过调取监控、找相关人员谈话等途径了解相关情况,情况属实的,要对从业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加大对食堂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5.对被师生投诉的事项,经查实有违反食堂管理制度要求的,对有关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并在学校橱窗、公示栏等张贴公示,处理结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对经教育拒不整改或有严重工作失误的食堂工作人员(单位),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关系。

6.及时把处理意见反馈给投诉人,征求投拆人的意见,直至满意为止。

7.如有疑似食物中毒的人员对学校食堂进行投诉的,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封存问题食品,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同时向当地卫健、教育和等部门汇报。

(2)立即将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健、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健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健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安徽省宿州工业学校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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