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17 文章来源: 作者: 浏览:次
宿州工业学校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学校课堂教学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和教学活动的有序进行,参照教育部"中小学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每堂课的任课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责任人,每学期要签订课堂教学安全责任书。
2、任课教师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对学生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言行。
3、任课教师上课不接打手机,课前检查教学设备设施,排查安全隐患,严格学生上课手机管理,加强上课睡觉学生的管理。
4、任课教师上课不迟到、早退或脱岗,要按教学计划、教学规范上课,不私自调课,不在课堂上从事非教育教学和管理行为。
5、任课教师要将安全教育有机渗透到本学科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中。
6、任课教师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并立即上报班主任,课堂上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时应及时制止、告诫、教育,并与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及时沟通。课间负责本楼层就近楼梯间、楼层的安全工作。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7、任课教师要密切配合班主任开展安全工作,及时将班内的安全问题向班主任反映,协助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妥善处理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
8、任课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如遇突发事件或安全问题,及时将学生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带并作妥善处理,同时立即向分管领导或校长汇报。
9、任课教师要开展"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每天最后一节课下课前,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骗、防各种伤害事故等安全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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