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工业学校社会化考试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12-16    文章来源:办公室    作者:    浏览:


 

学校要根据教学场地和实训设备资源情况,利用周末或节假日,积极承办市教体局、市人社局等部门的各类社会化考试和竞赛活动,努力提高学校社会知名度,提高教师收入。为规范考试和竞赛活动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教务部门就考务工作负责与对方对接并签订考试协议书。

2、学校承办社会化考试,对方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考务费,考务费数额的确定由教务部门根据考场的多少、考试时间的长短和耗材情况与对方协商,结果要向分管校长汇报,并经校长或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

3、监考费的发放,要本着兼顾考试成本、略有结余的原则,监考费单要经分管校长审核、财务领导审批、校长审阅。

4、学校要成立考点组织管理机构。校长任主考,分管校长任副主考,其它校领导任副主考,并指导相应职能组开展工作。考点要至少设考务组、宣传组、后勤保卫组、考场准备组等,各科室负责人任相关职能组组长。

5、考务组任务:考场设置、准备考务用品;布置考场(门贴、桌贴);监考老师选拔、培训,考前、考试中及考后的考务工作;制作并张贴《考场分布示意图》、《考场规则》等。

6、宣传组组任务:悬挂横幅和宣传标语,上级来人的接待、服务。

7、后勤保卫组任务:考试期间安全管理;考点安全,环境卫生,车辆管理,按考试要求做好考点和考场警戒,并设醒目的警戒标识。

8、考场准备组组任务:班主任组织学生布置本班级考场,挑选桌面平整的桌子,桌子要翻放、抽屉清空,清理多余桌子,全面清扫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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