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班主任待遇的有关规定(试行)

发布时间:2025-03-05    文章来源:党政办    作者:    浏览:

安徽省宿州工业学校

 

 

一、班主任岗位津贴发放办法

(一)班主任津贴构成:基本津贴400元/月,平均考核津贴300元/月(A等340元/月,占20%;B等300元/月,占60%;C等260元/月,占20%)。考核津贴按《班主任量化考核实施办法》考核后发放。

(二)以40人为标准班级,超过40人的班级,每超过1 人增加管理费用5元/人/月。

(三)为联系学生方便,每位班主任配发手机1部。不担任班主任时,从第二月学校停止手机费用,学生顶岗实习时视同在校。

(四)周日晚为班主任晚自习;周1下午两节课后为各班班会(每周1次);周4下午两节课后为班主任工作例会(每周1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五)早读课由学生处安排班主任轮流值班,保证每两个班有一位班主任值班,晚自习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早读课和晚自习按学校有关规定计酬。

说明:“每月”是指以学生报到日期所在周为第一周,连续四周为一个月,最后一周计算到所任班级学生离校后一周时间,学期最后一个月不足四周的按一个月计算。

二、学期奖励办法

(一)根据班主任学期工作考核成绩,学校对班主任学期考核给予奖励,其中A等奖励500元,占10%;B等奖励300元,占20%;C等奖励200元,占30%。全学期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排序确定。

(二)鼓励班主任开展主题班会教育、主题团会教育,主题班会课、主题团会课方案(教案)报学生处,主题班、团会课计入课时,学期结束时,由学生处负责造表发放。

(三)每学年按20%的比例组织优秀班主任评选,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组织班主任外出开展培训、考察。

(四)对班级中没有流失生或流失生率控制在一定范围的,学校依据《宿州工业学校控留保学奖励办法》对班主任给予奖励。

三、学校控留保学奖励办法

班主任应严格控制本班学生的流失,学生处每学期统计各班学生流失情况后计算各班学生的流失率,即班级学生流失率=流失学生数/班级学生总数*100%。流失学生人数中不包括学生因病退学(具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当兵、开除、责令退学。班级学生总数是本学期学生应到人数。

()学生人数统计时间节点

第一学期:学生报到注册后第一周结束——第二学期开学后第四周结束;第二学期:学生正式上课后第五周开始——第三学期开学后第四周结束;依次类推。流失率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二)流失率奖励标准如下:

1、第一学期流失率为零,奖励1000元;流失率低于5%,奖励800元;流失率低于8%,奖励600元;流失率低于10%,奖励300元。

2、第二学期流失率为零,奖励600元;流失率低于4%,奖励500元;流失率低于6%,奖励300元;流失率低于8%,奖励100元。

3、第三学期流失率为零,奖励500元;流失率低于2%,奖励400元;流失率低于4%,奖励200元;流失率低于6%,奖励100元。

4、第四学期流失率为零,奖励300元;流失率低于2%,奖励200元;流失率低于4%,奖励100元。

 

 

安徽省宿州工业学校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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